底价约1.27亿!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公司100%国有股权挂牌转让
底价约1.27亿!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公司100%国有股权挂牌转让
底价约1.27亿!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公司100%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信息显示,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%国有股权正在挂牌(guàpái)转让,挂牌底价为12682.89万元(wànyuán),挂牌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(yuè)5日(rì)至7月2日,转让方为山东沂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。
挂牌信息显示,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30日,注册资本1000万元,法定代表人为张洪达,注册地(zhùcèdì)位于临沂市沂河新区芝麻(zhīmá)墩街道长安路19号,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、商务(shāngwù)代理代办服务、对外(duìwài)承包工程、餐饮管理、会议及展览服务等(děng)。
财务指标显示,截至2024年(nián)底,临沂沂河文旅投资(tóuzī)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744.05万元(wànyuán),净资产为11744.05万元;2024年实现营业(yíngyè)收入0元,净利润-56.4万元。截至2024年底该公司100%股权的评估(pínggū)值为12446.96万元,挂牌价比评估值略有提高。
截至2025年4月30日,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发展(fāzhǎn)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资产(zīchǎn)总额为(wèi)14511万元,负债总额为2787.93万元,净资产为11723.07万元;2025年前4个月营业收入仍为0元,净利润为-20.97万元。
从(cóng)转让方来看,山东沂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,法定代表人为刘金福,注册地(zhùcèdì)同样为临沂市(línyíshì)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(jiēdào)长安路19号,其持有的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%股权此次将全部(quánbù)转让,转让行为已得到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。
交易条件要求,此次交易价款可分期支付(zhīfù),首期付款(fùkuǎn)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%,自《产权交易合同》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(zhǐdìng)账户,剩余交易价款应在《产权交易合同》生效后1年内付清(fùqīng)。
意向受让方须承诺,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(qǐyè)(qǐyè)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,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;同时,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(bùdé)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(chūzī)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、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,不得继续以(yǐ)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。
(大众(dàzhòng)新闻·经济导报记者 段海涛)
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信息显示,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%国有股权正在挂牌(guàpái)转让,挂牌底价为12682.89万元(wànyuán),挂牌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(yuè)5日(rì)至7月2日,转让方为山东沂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。
挂牌信息显示,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30日,注册资本1000万元,法定代表人为张洪达,注册地(zhùcèdì)位于临沂市沂河新区芝麻(zhīmá)墩街道长安路19号,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、商务(shāngwù)代理代办服务、对外(duìwài)承包工程、餐饮管理、会议及展览服务等(děng)。
财务指标显示,截至2024年(nián)底,临沂沂河文旅投资(tóuzī)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744.05万元(wànyuán),净资产为11744.05万元;2024年实现营业(yíngyè)收入0元,净利润-56.4万元。截至2024年底该公司100%股权的评估(pínggū)值为12446.96万元,挂牌价比评估值略有提高。
截至2025年4月30日,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发展(fāzhǎn)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资产(zīchǎn)总额为(wèi)14511万元,负债总额为2787.93万元,净资产为11723.07万元;2025年前4个月营业收入仍为0元,净利润为-20.97万元。
从(cóng)转让方来看,山东沂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,法定代表人为刘金福,注册地(zhùcèdì)同样为临沂市(línyíshì)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(jiēdào)长安路19号,其持有的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%股权此次将全部(quánbù)转让,转让行为已得到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。
交易条件要求,此次交易价款可分期支付(zhīfù),首期付款(fùkuǎn)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%,自《产权交易合同》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(zhǐdìng)账户,剩余交易价款应在《产权交易合同》生效后1年内付清(fùqīng)。
意向受让方须承诺,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(qǐyè)(qǐyè)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,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;同时,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(bùdé)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(chūzī)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、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,不得继续以(yǐ)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。
(大众(dàzhòng)新闻·经济导报记者 段海涛)
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